招生公告

首页->招生公告

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15浏览次数:2227 作者:牛美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命题工作应按照有助于促进学生学业有效衔接、有利于科学选拔优质生源的原则实施,同时,要有利于考试的科学公正、安全高效与准确规范。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命题工作。

第二章  命题部门

    第四条  在辽宁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相关负责人,指定基础教学部负责命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订命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选聘命题人员;

    四、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考试结束后将试题及相关资料归档并对命题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章 命题管理人员

    第五条  命题管理人员应当是坚持原则、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命题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负责核对考试大纲和教材;

    三、负责组建命题组,审查、培训教师;

    四、负责命题的组织与实施、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命题的安全保密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  命题教师

    第六条  命题教师按学科组成命题组。命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组长在学院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贯彻执行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要求、工作规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主持本组命题,制定命题实施方案;

    四、执行命题方案,做好协调工作;

    五、负责试卷组配、审定工作,并对试卷质量负责;

    六、做好本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参与试卷质量分析及有关命题科研工作。

    第七条  命题组一般由2—5名命题教师构成。命题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加命题相关培训,掌握命题原则和要求;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责任;

    三、研究单招考试大纲,把握命题依据和范围;

    四、配合组长完成命题任务;

    五、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六、检查、校验、修改试题,保证试卷质量。

    第八条  命题教师由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负责推荐,领导小组在推荐的名单中遴选,形成命题组。命题组长从被选出的命题教师中遴选。命题教师的推荐要做到实事求是,遴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命题教师每年应当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一定数量的更换。

    第九条  命题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能同他人合作共事;

    二、长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熟悉本学科考试大纲,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和教育测量学的基本理论;

    四、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命题组长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一定的权威,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