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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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

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2632 作者:牛美乐

    一、组织领导机构
    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招考办监督和指导。
    2、组织保障
    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设立招生录取组、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组、应急安全组、纪检监督组等7个工作组。
    二、制度建设
    规范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1.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以本院重点专业建设及特色专业为主。人数不超过学院上年总招生规模的60%,且总数不超过2400人,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分专业招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一阶段(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一阶段(招收中职毕业生):

    注:中职毕业生报考不受原专业限制。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公示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在高考结束后,按照教育厅要求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