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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

发布时间:2021-03-20浏览次数:3108 作者:牛美乐

    为积极探索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按照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1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招考办监督和指导。

    2、组织保障

    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设立招生录取组、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组、应急安全组、纪检监督组等7个工作组。

    3.为提高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度,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注册入学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4.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二、制度建设

    规范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1.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以本院重点专业建设及特色专业为主。分专业招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一阶段(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9900

4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

9900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9900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9500

460204

新能源装备技术

3

9900

530806

港口物流管理

3

9500

540101

旅游管理

3

8800

5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9500

5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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