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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高考志愿填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1-07-20浏览次数:3051 作者:刘佳圆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含“征集志愿”),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各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将在网报志愿系统和《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个别高校计划或相关说明有更正,将在志愿网报系统的“考生须知”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为方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批次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为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批次设置

    1.普通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直招士官招生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2.艺术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第一阶段、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

    3.体育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二)志愿设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以上专业简称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4.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6.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普通类考生仅可填报物理学科类专业或历史学科类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考生要根据各学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三)志愿填报相关注意事项

    1.选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必须是具备相应招生资格的考生。并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中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已获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填报相关院校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不填报志愿将无法投档。

    2.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为“0”,一般代表该院校全国统招,不做分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3.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4.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5.符合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

    6.部分高校只招普通高中毕业生(如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公安、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科提前批所有直招士官学校。不招同等学力等其他毕业类型考生,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

    7.标注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的专业,表示该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8.民族院校招生:以招少数民族考生为主。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只招有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9.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一般对考生的民族、是否加试蒙古语文、高中阶段是否蒙语授课等有要求,请考生参照院校招生专业要求及自身条件,合理报考。

    10. 航海类相关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女生慎重报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专业或其它参照专业对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身高等均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注意报考院校该类专业体检要求,谨慎填报志愿。

    11.招生计划中无法包含招生院校对考生的各种要求,因此,提醒考生一定要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注意院校的性质,充分了解拟选专业的详细要求,例如:外语授课语种、单科成绩、是否面试口试、办学地点,以及对性别、视力、辨色力和身高等要求,收费相对较高及特殊标注的专业(如: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需慎重填报。

二、录取有关规定

    省招考委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安排高校录取批次,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已按性别分设院校编号。其中军事院校(不含无军籍招生专业)执行特殊类型招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一)划线办法

    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总成绩划定。各批次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普通历史学科类、普通物理学科类、艺术历史学科类、艺术物理学科类、体育历史学科类、体育物理学科类分别划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专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相应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

    2.艺术类

    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要求划定。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将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考生拟录取专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

    (1)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4)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6)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7)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参加我省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须按“专业(或专门化)+学校”方式编制招生计划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按“专业”或“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按专业设置,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 :1比例投档。

    3.体育类

    体育专业(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综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等因素,按一定比例划定。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

    (1)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2)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普通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按有关要求单独划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